如何通知伊利诺伊理工大学涉嫌侵犯版权

根据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某些在线服务提供商, 例如, 允许用户在其系统上发布或存储材料的网站, 和搜索引擎, 目录, 等信息定位工具, 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允许的, 由谁能从版权侵权责任中获得避风港, 在其他方面, 指定代理人接收侵权请求书. 由版权局根据DMCA赋予它的权力所采用的联邦法规, 声明网上服务供应商如指定该代理,必须在其网站上向公众提供, 其代理的某些联系信息. 因此,伊利诺伊理工大学在以下说明了这些联邦法规所要求的信息.

服务提供者:
伊利诺伊理工学院

服务提供者的地址:
西35街10号,19层
芝加哥,伊利诺斯州60616

公众可在版权局的网上目录中搜寻服务供应商的指定代理人的替代名称:
或者伊利诺伊理工学院

伊利诺伊理工学院指定的接收侵权索赔通知的代理:
总法律顾问办公室

指定代理人的通讯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
西35街10号,1900室,西南
芝加哥,伊利诺斯州60616
(312) 567-3006
CopyrightGC@baronzood.com

伊利诺伊理工学院也向版权局提供了同样的信息, 该机构设有集中的网上指定代理联络资料目录,供公众使用.